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技站(农综办)、经管站、农机站,局直有关中心(站、办、股):

为全面、准确贯彻《关于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4〕7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落实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万敏,联系电话:0599-*******

二、农业经营管理站负责落实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肖岚,联系电话:0599-*******

三、农业技术推广股负责落实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黄族富,联系电话:0599-*******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负责落实粮食品牌创建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叶斌,联系电话:0599-*******

五、农机总站负责落实水稻机插秧服务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廖婧,联系电话:0599-*******

六、种业站负责落实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游东斌,联系电话:0599-*******

七、农业技术推广股、种业站分别负责落实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市级5%)相对应的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黄族富、游东斌,联系电话:0599-*******、0599-*******

请各乡(镇)、街道农技站(农综办)、经管站、农机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附件1)及电子版分别报送给区农业农村局对应股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延平区申报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2. 《关于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4〕79号)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

延平区申报2024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第( 一、 二、三、 …… )项

(提示:本表以乡镇为单位分类填报,选取使用,并置于首页,未使用的内容可删除。)

乡(镇)、街道(盖章):                   单位:亩、万元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申报项目名称

具体实施地点

完成亩数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拟申请补助金额

合计

一、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补助小计

0.01

0.01

................

0.01

二、流转耕地种粮补助小计

0.01

0.01

................

0.01

三、种植双季稻补助小计

0.01

0.01

................

0.01

四、种植再生稻补助小计

申报项目名称

具体实施地点

完成亩数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拟申请补助金额

0.01

0.01

................

0.01

五、鼓励和支持粮食品牌创建补助小计

每个产品补助最高标准

1

................

1

六、推广水稻机插秧服务补助小计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0.002

0.002

................

0.002

七、育种创新奖励小计

每个品种最高补助标准

5

................

5

八、制种大镇(乡)奖励小计

每个乡镇最高补助标准

10

................

10

九、推进种业企业“繁育推一体化”奖励小计

每个企业最高补助标准

10

................

10

申报项目名称

具体实施地点

完成亩数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拟申请补助金额

十、加大对制种企业的支持力度奖励小计

对2024年在我市水稻制种面积达到1万亩的育种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若制种面积每增加0.5万亩的,再给予0.5万奖励。

................

十一、水稻种植(制种)政策性保险补贴小计

5%保费补贴

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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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生产 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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