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河东区排水设施防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管理服务一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TZB202406003G)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东区排水设施防满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配套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撼协助牵头组织监理、施工、采购、造价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完成自项目策划等备
起至竣工移交完成止,所涉及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手续、设计协调管
理、施工准备管理、施工协调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监管、合同管理、信息
管理、项目验收移交管理(含移交前成品保护及照看)、申请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拨付、协
助配合项目结算、协助配合项目决算、档案管理等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天津市河东区排水设施防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天津市河东区排水设施防满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恭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
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裁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而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
法定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2)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被投权人本单位职工承诺书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投标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程
(3)其他: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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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ccg即,go.cn的信息查询记录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按照下述链接方式获取:https:/w,jx.cn/vm/mQx9gFA.as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河东区配套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08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联系人:李栋
电话:022-23543559
电子邮件:tjjtgs20201 ido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念丁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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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