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体式教学终端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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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教学终端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WYPJZB2024-08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分体式教学终端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24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注区田家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wYPJZB2024-0807:2、项目名称:分体式教学终端采响项目: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6、
采购需求分体式教学终端采购项目,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参数、规格、数量详见
采购文件采购需求: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
天内完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为9、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合格且符合
采购单位要求:10、质保期一年,11、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
采购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供应商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体式教学终端采购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分体式教学终端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
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
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胸网”(网站w,cc即.go.cn)
等果道查询,未被列入尖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玫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
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地
点万悦项目管理有限贵任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天龙汽配五金文化广场天
龙五金汽配城12-20)。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
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
页加盖单位公章,留存),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为准。售价人民币
500.00元/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万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天龙汽配五金
文化广场天龙五金汽配城12-20)。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万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天龙汽配五金
文化广场天龙五金汽配城12-20),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未按截止时
间之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其他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玫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小wmw,cc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
告的修政、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
转载、算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贵任的根利。
3、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编。供应商由
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告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
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自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有便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注区田家学校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田家社区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87423732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天龙汽配五金文化广场天龙五金汽配城12
20
联系人:玉冬芳
电话:17824046785
电子邮件:17824046785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共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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