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供水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240JL 2016GC240SG

一、 招标条件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镇区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已由赤峰市水利局CFSLJG*******号备案,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项目法人)克什克腾旗经棚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克什克腾旗经棚镇镇区供水工程

2、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3、计划投资额:1226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

招标范围:克什克腾旗经棚镇镇区供水工程输水管线、闸阀井等。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克什克腾旗经棚镇镇区供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5、工期要求:3个月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省部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监理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第一标段:土建施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4)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5)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6)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监理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5)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资格复核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订法人诚信证明(法人诚信证明见附件),同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4)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投标人报名时,若企业开户行许可证未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还须提供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报名室购买。

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监理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经棚镇镇区供水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代玉华

电话:****-*******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郭义新

电话: 0476-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025350

联系人:王女士 、高先生

电话及传真:****-*******

2016年8月22日

标签: 施工监理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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