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盘锦市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分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ZZ-202405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分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市客运站有限贵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大洼区拟采购一套分拣中心设备,要求可实现中通、圆通、申通、韵达、
极兔、邮政六家快递品牌共同分拣,统一集包落袋要求保障完成与中通、圆通、申通、韵
达、极兔、邮政六家快递品牌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识别各品牌快递条码混分具备廷展性,
后期可扩建,满足件量增长及新增格口需求,分拣货量是实际件数为5.5万,按照一定比例
上涨,按照7万件设计,需要格口数为280个,请各投标单位结合市场实际,从人员、运营
成本、节省占地空间的角度考虑,设计以翻板机、窄带机、交叉带或者其它优选方案,方案
中预留未来五年增长因素,并说明使用该种方案的优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分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分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我工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1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合同额在100万及以上,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项日己完成的证明文件(验收文件、业主反馈情况表或其他
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903088
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
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汇美建材市D2-1山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汇美建材市2-山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
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3.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
供)。
3.4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合同额在10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复
印件(加盖公章)及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文件(验收文件、业主反馈情况表或其他证明文件),
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5“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里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
对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1 nzzjsgce0163.com,并
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8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以上材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邮件主题及PDF文件名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投
标人名称”,邮件正文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4,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427084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7-3843008
电子邮件:1 nzzjs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艾七(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