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QL-20240802(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703.45 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一标段(施工 1-8 标段;10
标段;21-22 标段); (002)二标段: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监理二标段(施工 9 标段;11-20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一标段(施工 1-8 标段;10
标段;21-22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
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
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
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同时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
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需具备房屋建筑工
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
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
3.3 一标段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3 人。二标段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
师 2 人,监理员 3
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房屋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
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
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
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一、二标段投标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
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
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
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 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为 D 级的企业,在
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
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3〕11 号);
3.12 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
无效投标处理。;
(002 二标段: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二标段(施工 9
标段;11-20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
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
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
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同时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
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需具备房屋建筑工
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
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
3.3 一标段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3 人。二标段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
师 2 人,监理员 3 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房屋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
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
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
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一、二标段投标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
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
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
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 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为 D 级的企业,在
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
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3〕11 号);
3.12 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
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QL-202408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以下称“本项目”),
已由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4】90 号文件和农发改审批字【2024】5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一标段: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一标段(施工 1-8 标段;10
标段;21-22 标段),项目编号:SZQL-20240802-1;
二标段:吉林省农安县 2024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二标段(施工 9 标段;11-20
标段),项目编号:SZQL-20240802-2。
2.2 建设规模:
一标段:进修家属楼前后栋;春阳自来水家属楼;邮局综合楼东厢房;欣兴家园;金都小区;
自来水家属楼;土地局综合楼;粮食收储小区;印刷厂家属楼;引松家属楼;城建综合楼;
新龙花园家属楼 1#、2#;新龙花园家属楼 3#、4#。
二标段:西关综合楼;残联综合楼;城建综合楼;大明机械厂家属楼;县医院家属南北楼;
师范住宅楼 3 号楼;城郊信用社家属楼;养路段西库家属楼;英才小区;机动车交易市场综
合楼;凯德花园。
2.3 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农安县城区内。
2.5 监理服务期: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
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
细则》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
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同时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
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需具备房屋建筑工
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
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
3.3 一标段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3 人。二标段其他人员要求:监理工程
师 2 人,监理员 3 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房屋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
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
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
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一、二标段投标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
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
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
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
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 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为 D 级的企业,在
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
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3〕11 号);
3.12 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
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有效投标人。
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
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开
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9 时 00 分整。地
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5.2 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
实行远程解密。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
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
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
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
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加入腾讯会议号
(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内容),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
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5.6 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
5.7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5.8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
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许小刚
联系电话:0431-832768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焦月
电话:133532911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8326318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00
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3265755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许小刚
电 话:0431-83276800
电子邮件:964788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焦月
电 话: 13353291103
电子邮件: 332567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保障性安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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