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阿尔塔什营区房屋修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阿尔塔什营区房屋修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
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HSL-GC-GKZB-24-0191/BRR24-ZB1-ZB-036-001。
2.2 项目概况
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
拉甫乡距喀什约 310km,距莎车县约 120km。
管理区综合楼(办公楼):楼内各功能房间呈院落状布置,中心设共享中庭,
建筑坐北朝南。建筑总面积 5902m2,地上二层,框架式结构,总高度约 11 米。
楼内设有办公、会议、宿舍、机房、配电间、卫生间等用房。于 2015 年开始使
用至今,2018 年该工程进行验收。
初心楼:建筑总面积 2062m2,地上三层,框架式结构。楼内设有宿舍、配电
间、卫生间等用房。于 2017 年开始使用至今,2018 年该工程进行验收。
警务站:建筑总面积 288m2,地上一层,层高 3.5 米(含女儿墙 0.5 米)。
小食堂:建筑总面积 108.75m2,地上一层,层高 3.5 米(含女儿墙 0.5 米)。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阿尔塔什村。
2.4 招标范围:项目前期准备、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
收、缺陷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服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围墙、警务站、
办公楼、初心楼、小食堂内外装修改造等工程(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
单)。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7 月 12 日开工,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完工,且具备
投入使用。
计划工期节点要求:1)2024 年 7 月 12 日-12 月 30 日完成围墙、警务站、
初心楼、小食堂内外改造工程,并具备投入使用条件。2)2025 年 5 月 30 日-10
月 30 日完成办公楼改造工程,并具备投入使用条件。上述计划工期节点由招标
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民
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
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
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限制其投标权限。)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③且具有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验
收资料等可证明其为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资料等可证明其
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
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的情形。(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
在招标全过程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
的,按照评标时平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8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
项目(×××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
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
(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
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
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
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
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
电话: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
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
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
nncec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
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
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
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东威大厦
联 系 人:杨冰然
电 话:15036595271
电 子 邮 件:87331143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赵悦、楼越佳
联 系 电 话:15811269933、010-53105842
电 子 邮 件:7858253@qq.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赵悦
联 系 电 话:15811269933
电 子 邮 件:785825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