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522GC0431-00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日施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9.091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
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所包括的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道路、过道管、预制混凝士
边沟、浆砌片石边沟、亮化等工程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开项日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织织(法1,在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勒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
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
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
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沙
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
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载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须
具有有效的交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
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人员信息内),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
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14
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1.cn/EpointSS0/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
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裁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其他
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Z240522GC0431-0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
区财政审计局以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
支付预算的通知【长莲财农指[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施工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地点:劝农山镇龙王村。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2.6建设规模: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所包括的工程,主要包括混凝土道路、过道管、预制混
凝土边沟、浆硼片石边沟、充化等工程内容
2.7招标控制价:159.0910万元。
2.8招标范围: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龙王村公益事业提升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顾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1,在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物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
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
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
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
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御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
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子认定)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类),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
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
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
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
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与本项目
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
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锁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
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
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
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摸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
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
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
更换被授权人。
3.1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1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
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全部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
理机构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
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
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
询相关信息。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14日16时00分
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l,cn/EpointSS0/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
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绵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拔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n,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佶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小m.ggzyyth.j1,cn/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交易
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己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漫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
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本项
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日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小领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
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以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
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日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
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
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授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
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腾讯会议:813839117),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
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
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
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
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长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
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
金到账解密流程。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缓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蝶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入、《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
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6号楼
联系人:许兵
电话:0431-81331590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人:李雅莉
电话:13044316988(办公)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素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e1238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m88779829e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素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部箱:667923940q9.c0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印象小区6号楼
联系人:许兵
电话:0431-81331590
电子邮件:1018682395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人:李雅莉
电话:1304316988
电子邮件:1018682395q4.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月么质
招标人或其招标瘦机构人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