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崇明区新河镇新民村温室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ZB-10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县,崇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崇明区新河镇新民村温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296.09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崇明区新河镇新民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GSW8430 连栋薄膜温室 11904 平方米,0.9 米宽排水明沟 1027 米,
HDPE400 波纹管 20 米,过沟板 8 块,水肥一体化设备 1 套,网片苗床 459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明区新河镇新民村温室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崇明区新河镇新民村温室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A、投标人如是制造商: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B、投标人如是代理商:
1)代理商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当提交反应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备注:以上证件为有效期期内的使用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上午 8:
30~11:00,下午 13:00~16:00 时;本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售后不退。出
售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鼓浪屿路 999 弄 88 号楼 102 室(办公室三)。购买文件时须
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中的资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凡愿参加投标
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
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
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鼓浪屿路 999 弄 88 号 102(办公室三)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鼓浪屿路 999 弄 88 号 102(办公室三)
七、其他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
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需)
2.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其他要求: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制造商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的扫描
件,针对不同产品可提供不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如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崇明区新河镇新民经济合作社
地 址:崇明区新河镇新民镇新新 1138 号
联 系 人:罗美华
电 话:18017035190
电子邮件:1801703519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鼓浪屿路 999 弄 88 号 102
联 系 人: 秦莉
电 话: 13916331899
电子邮件: jj6962511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