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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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
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X-ZB-08-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回族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
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0 万元,招标人为宁夏
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约 12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办公用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建筑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
以上;
(2)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9 年 8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 1 项单项合
同金额 140 万元(含)以上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上述时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98 号楼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3 号楼 909
室(详细地址)购买文件;2、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1)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
章。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98 号楼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3 号楼 909 室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98 号楼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3 号楼 909 室会议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晓月苑二里垂虹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1200 平方米;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及电子智能化施工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4、工期要求:总工期 85 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 2024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12 日,计 7 日历天(主要包含方案设计、效果图设
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招标人审查);
(2)施工工期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计 78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
5、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
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②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
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党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晓月苑二里垂虹街
联 系 人:肖锋
电 话:189112072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98 号楼 908-909 室
联 系 人: 林燕云
电 话: 13161721689
电子邮件: 6303642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房 设计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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