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南安市康美镇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补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NA[2024]113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1节《资格文件》“十一、其他资料”中增加“附件:承诺函”,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 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申请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工程投标,已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和约定的合同条款及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确信已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招标条件及要求和接受招标文件约定内容,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一、我方同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标后监管制约措施,否则你方有权不予退还我方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我方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我方及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按我方违约处罚,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7条款原内容修改为: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条款原内容修改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4、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安市康美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润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4年08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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