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伶俐通用机场项目(民航部分)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招标公告

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伶俐通用机场项目(民航部分)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产投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伶俐通用机场项目(民航部分)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伶俐通用机场项目(民航部分)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

项目编号:FW(6)*******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产投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6号产业投资大厦6-10楼

联系方式:廖工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工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南宁伶俐通用机场的性质为二类通用机场,主要用于飞行培训、飞机托管、FBO服务、无人机试飞、航空展览、空中观光旅游、公务飞行及通勤飞行、应急救援及通用航空作业飞行提供保障服务。现初步拟定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740亩,共分为三期建设。第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156亩,机场飞行区等级为1B类。新建一条长800米、宽45米的跑道,一条长8O0米、宽18米的平行滑行道,三条长136.5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滑行道;新建长530米、宽70米的站坪;新建自动气象观测站一座,及新建航站航管综合楼、机库、机务场务车库及消防站各一座,配套建设目视助航、航管、通信、给排水、供电、供油等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约7.9亿元,其中工程费估算约3.1亿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招标代理机构,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单位或机构。3、201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一项民航专业工程和一项民航专业货物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以招标代理合同及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机场处盖章的招标方案备案表为准,并附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2室(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前往购买:(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时需要提供);(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产投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南宁伶俐通用机场项目(民航部分)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伶俐通用机场项目(民航部分)招标代理服务定点机构

二、项目编号:FW(6)*******G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南宁伶俐通用机场的性质为二类通用机场,主要用于飞行培训、飞机托管、FBO服务、无人机试飞、航空展览、空中观光旅游、公务飞行及通勤飞行、应急救援及通用航空作业飞行提供保障服务。现初步拟定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740亩,共分为三期建设。第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156亩,机场飞行区等级为1B类。新建一条长800米、宽45米的跑道,一条长8O0米、宽18米的平行滑行道,三条长136.5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滑行道;新建长530米、宽70米的站坪;新建自动气象观测站一座,及新建航站航管综合楼、机库、机务场务车库及消防站各一座,配套建设目视助航、航管、通信、给排水、供电、供油等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约7.9亿元,其中工程费估算约3.1亿元。

四、服务内容:项目各阶段(民航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民航建设工程行业验收暂行办法内民航工程范围)

五、资金来源:30%财政拨款,70%由招标人自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招标代理机构,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单位或机构。

3、201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一项民航专业工程和一项民航专业货物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以招标代理合同及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机场处盖章的招标方案备案表为准,并附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七、服务期限:每个项目在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上午8:00时-12:00;下午15:00 -18:00时(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2室(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前往购买:(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时需要提供);(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前到达发下指定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桃源支行

帐号:****************13378

********9">十、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广西招标网、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业务咨询:

招招标人:南宁产投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6号产业投资大厦6-10楼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严工电话:****-******* 传真:****-*******

招标人:南宁产投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1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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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通用机场 南宁 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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