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子镇同顺村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两家子镇同顺村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XYZ2016NO.C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

联系方式:宁国清159*****4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130*****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编号:XYZ2016NO.C84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基础设施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基础设施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混凝土路1300米,5%水泥稳定砾石基层,200厚C30混凝土面层;砖砌排水沟总长2300米,其中4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150米;150厚C25混凝土地面98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46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控制价:189.6552万元

2.5 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

2.6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工期76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2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宁国清

地 址:大安市两家子镇同顺村

电 话:159*****4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130*****040

传 真:****-********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65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2日 08:30至2016年08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2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2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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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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