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关于征集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项目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关于征集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项目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工作效率及规范性,丰台区文创中心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发布征集信息,采用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服务合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
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法律服务
(二)项目时间
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暂定)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草拟、修改、审核第八届中国戏曲文化周工作相关的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书,并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
(二)征集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且声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
2.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须具有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
3.熟悉政府法制工作,具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经历和经验;
4.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三、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事宜
(一)提交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12日18:00止。
(二)提交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相应资质、拟负责此项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或律师团队资料等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提交方式
申请单位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采用快递的形式提交,地址:丰台区七里庄路18号院西楼444室;电子版材料(需加盖公司电子公章,如没有电子公章,请发PDF格式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邮箱:ftwczx@mail.bjft.gov.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四、其他事项
1. 丰台区文创中心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在“丰台文创”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所有。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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