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项目电梯工程第二次
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项目电梯工程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项目电梯工程(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泰路东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 m2,地下二层,地上一层,基础形式为 独立基础 ,结构形式为 框架结构 ,其中:
2.2.1 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8m2;
2.2.2 本项目属Ⅰ类汽车库,地面主要功能为城市广场,地下一层约7343㎡,设置3298㎡的配套商业区域和96个机动车停车位,地下二层约8334㎡,设置256个机动车停车位。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 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
2.3.2 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产地 |
1 | 无机房客梯 兼无障碍电梯 | 部 | 1 | 富士达、迅达、通力、上海三菱、奥的斯、 奥的斯机电、日立、 蒂升、康力、西奥。 | |
2 | 无机房客梯 | 部 | 1 | ||
3 | 自动扶梯 | 部 | 2 |
备注:客梯、自动扶梯品牌要求采用富士达、迅达、通力、上海三菱、奥的斯、奥的斯机电、日立、蒂升、康力、西奥;客梯与扶梯的品牌可不一致,但2部客梯应同品牌,2部扶梯应同品牌同型号。
2.3.3承包范围:
2.3.3.1 投标人必须能提供中标的全部无机房客梯、室外自动扶梯的配件、材料及工具。
2.3.3.2 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材料运送到交货地点,并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
2.3.3.3 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调试,协助采购人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2.3.3.4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整(大写:捌拾捌万圆整)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5 交货时间:
①交货安装期限:一次性供货。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时间以电话或书面通知 50个日历日内送达货物安装现场,3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②交货地点:东海中央商务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项目工程安装地点。
2.6 报价内容及要求:
2.6.1 本次电梯和室外自动扶梯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号。
2.6.2 根据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详细填写明细报价,甲乙双方承担的工作详见附件三。
2.6.3 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2.6.3.1 货物总价和以上说明的安装、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投标报价表中详细标明。
2.6.3.2 有设备组件或零部件的货物要求报出各组件或零部件的单价;详细说明常用易损件的规格型号及单价。
2.6.3.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投标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2.6.4 电梯和室外自动扶梯的报价还应包括电梯的整机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水电及电缆电线等)、土建施工及整改费用(含安装费、导轨及导轨调整土建整改费)、井道永久照明、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和自动扶梯维护费用、调试费、安装监检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等)、施工配合费2%、税费以及确保电梯和室外自动扶梯达到验收合格要求的费用(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室外自动扶梯的报价应包含自动室外扶梯三侧二次装修费用,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
2.6.5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详细勘察电梯和自动扶梯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电梯和自动扶梯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出具详细准确的井道整改图纸,采购文件的技术内容(含土建参数等)仅供投标人参考。勘察地点:东海中央商务停车场-滨海总部区停车场项目工程安装地点。联系人:陈飞来、电话:139*****152。
2.6.6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或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供应时间以电话或书面通知50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达现场,3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果乙方未能按时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1日,违约金为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2%)。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50%)。
2.7 供货方式:由供方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招标单位工程项目所在地。
2.8 质量标准:按产品的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产品到货经检验不合格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影响需方正常生产的扣除履约保证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偿给予更换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相关一切损失。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再与其合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
3.1.2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1.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单位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1.5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公司最近三年完成同类工程案例;
3.1.7 投标方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1.8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如无安装资质,应提供与具有安装资质公司签订的有效委托安装协议书原件及该安装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3.2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现场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14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前去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生产管理部 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线下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生产管理部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29号三楼 )
联系人:吴 工 联系电话:136*****379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5.2.1 本招标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1个,评标人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投标报价有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的,最低报价的几家投标人重新二次报价,选择最低投标报价作为中标候选人。
5.2.2 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人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4年 08 月14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提交,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00)。
6.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东海中央商务区停车场项目电梯工程投标保证金”(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5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电梯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6.6 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账 号:3505 0165 4237 0000 050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田安支行
7.付款方式
7.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货款,支付条件按以下约定执行:
(一)本批设备货款支付方式【本款均指应支付给乙方的设备货款(不包含安装费)】:
(1)签订采购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设备货款20%的预付货款;
(2)设备到达工地现场并提供税务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本批设备货款的50%;
(3)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本批设备货款的25%(其中应扣除施工配合费2%);
(4)验收移交一年后支付本批设备货款的5%;
(5)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二)本批货物安装费支付方式(本款均指应支付给电梯安装公司的安装费用):
安装公司进场施工10个日历日内提供税务发票,甲方支付本批安装费的50%;电梯安装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并收到正式税务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付清本批安装费的50%(其中应扣除施工配合费2%)。
7.2 投标人应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正规合法,如有提供假发票所有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7.3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真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认可。因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7.4 双方明确付款条件:为货款支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乙方已按合同约定供应产品;
⑵产品质量经检验已合格;
⑶乙方已向甲方提交齐全的质保证明资料;
⑷双方结算手续已完整,结算金额已按合同约定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
⑸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7.5 结算周期内,如有罚款或违约金等事项则甲方有权直接在当期货款支付时给予扣除。
7.6 甲方采用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保理、“海丝E 链”产品(一种电子债权凭证,可拆分、可流转,也可以在线向泉州市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融资申请)等方式进行支付结算。
7.7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税率调整,则合同含税单价亦作相应调整。
7.8 其它: \ 。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交标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8月15日 10 时 00 分开标。
8.2本工程采用现场投标,投标人须于 2024 年 08 月15日 09 时 50 分前携带投标文件到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我司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wjgs.com/)首页招标信息模块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29号三楼
联系人:吴 工 联系电话:136*****379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406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595-********
11.注意事项
11.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协议,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没收本分包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11.2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本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分公司 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1.3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有施工现场条件对自己施工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若中标,中标人不得以其他特殊原因而要求招标人给予价格补偿。
11.4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示等将在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fjwjgs.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自行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签: 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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