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清湾冲锋舟项目招商公告
关于流清湾冲锋舟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单位
青岛海洋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南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冲锋舟休闲体育项目
三、合作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流清湾海域的吸引力和服务质量,推动水上运动的发展,以及更好地融合文化、娱乐等元素,现对流清湾沙滩、海域游客休闲体育项目进行合作招商。
四、合作方式
1.招商单位负责提供流清湾相关沙滩和海域并实行统一运营,确保冲锋舟休闲体育项目顺利运行;
2.合作方负责自行投入经营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金、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救生人员和辅助人员等)、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冲锋舟、救生衣、充气泵、运送车等)、经营所需各种费用及办理经营所需各种证件、执照等并负责经营安全;
3.合作方不能在流清湾区域与其他相关单位开展类似合作;
4.收入分配比例:
对营业收入进行比例分配,市南分公司20%、合作方80%(市南分公司最低为20%分成,采取向上竞价的模式,比例高者中);
5.本项目拟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2万元,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
6.合同结束日期前完成保底分成要求10万元 ,如合作方无法达到保底业绩要求,招商单位有权先行从保证金、当年最后月份应支付给合作方的分成款中扣除相应不足部分金额款项,在扣除后仍然未达到保底业绩要求的,合作方需在扣除后的一周内(即 7 个自然日)以现金补足,不能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承担违约金;
7.项目位于流清湾沙滩区域,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踏勘费用自理;
五、合作方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
2.合作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下列其中一项即可:国内旅游服务/沙滩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游艇租赁。且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行业知名度,并具有一年的沙滩或浴场经营业绩(需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3.合作方须在现场配备4-6名持有海事颁发的相关冲锋舟驾驶证人员、至少2名相关资质的救生员和至少4名的相关辅助工作人员,后续由招商单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合作方协商调整人员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4.合作方须具有4-6条艇长为 4.5-5 米之间、核载5人带有折叠遮阳棚、5 个独立气室气囊的前操硬底冲锋舟(前操指艇内有驾驶台,驾驶员在艇内以方向盘的形式操作驾驶的艇),冲锋舟须配有发动机(发动机匹数在60-90匹之间)。
同时每条冲锋舟都须带有冲锋舟船艇合格证和配套设施。
冲锋舟船艇合格证上应带有满足招商文件中要求的船艇相关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艇长、船艇照片、核载人数、冲锋舟船体船号、发动机匹数、合格证签发单位、签发单位信息及公章等信息。
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核载人员数量救生衣、充气泵、运送车等,并确保所采购的设备均达到高质量、安全可靠的标准。
5.合作方所提供冲锋舟应带有船艇保险和船艇上所载游客保险(游客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工作人员须带有人员保险。保险期间,若有保险范围不足、保险金额过低、保险期间不足或其它投保未尽事宜,保险赔付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上述保险时间须覆盖整个合同期限,并合同签订现场提交保单原件审核和复印件)
6.合作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及技术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合作方须能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器材和现场布置到位。
8.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开标时需提供承诺说明);
9.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负面记录,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招商项目的重 大诉讼案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若有合作意向,请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前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商文件。
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流清湾沙滩停车场会客厅1楼
七、响应文件递交
密封纸质版递交,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止
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616 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未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雅
联系电话:175*****569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流清湾沙滩停车场会客厅1楼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洋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海洋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
2024年 8 月7日
标签: 流清湾冲锋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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