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第二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第二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第二期景观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2021〕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安溪县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113.7262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暨健康培训中心第二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园林景观和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约*****.76㎡,最大建筑高度约7.25m,最大单跨跨度约7.2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1113.7262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泉建筑〔2021〕48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溪县医院
地 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25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134*****205,传真:/
联 系 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现代华城科技广场1幢10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189*****970,传真:/
联 系 人: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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