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拆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拆违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0
最高限价(元):82,321
采购需求:为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环境秩序,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重点对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违规牌匾等进行拆除。并承担政府交办的规范共享单车停放、小开荒清理及施画非机动车停车位冷漆标线等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费用据实发生。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其它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