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陂镇大塘角村村部维修及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团陂镇大塘角村村部维修及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浠水县团陂镇大塘角村村部维修及文化广场工程交易公告 编号:XZJY(GC201616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团陂镇大塘角村村部维修及文化广场工程已由浠水县团陂镇大塘角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浠水县团陂镇大塘角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团陂镇大塘角村,主要施工内容为:1.村部防水层做活动板房面积520平方米,除老墙土面积666.72平方米,粉水泥666.72平方米,乳胶漆666.72平方米,铺砖302平方米,包门及门页锁15合,窗子防盗网1.8米*1.2米10合,窗子铝合金1.8米*1.2米18合,楼踏步48步,扶手135米,两层包水电。2.文化广场长44.8米,宽36.6米,厚0.18米,明水沟长44.8米,宽0.24米,高0.3米。围墙长80米,高2米,门楼80米*80米,上面做盖头。百姓舞台砌砖长15米,宽10米,高1.2米,做活动板房。厕所2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共计29.167万元(含税费)。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 2.3水泥选用华新325#矿渣水泥。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建筑、房建、工民建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建筑专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29日10:30 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10:30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16年底付50%,2017年底付20%,剩余部分在无质量问题2018年底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团陂镇大塘角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王书记(150*****848)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13-******* 日 期: 2016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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