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山县公共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 2.0万/立方米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28.57Km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设计周期: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厂区地质勘察、预算编制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排水或环境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8月22日至 2016 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证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公共事业管理局
地 址:罗山县境内
联系人:范先生 138*****830
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495号
联系人:周女士 135*****747

监督单位: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38*****259

2016年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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