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大厦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昊海大厦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连云港秦东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昊海大厦智能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智能化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智能化设备安装等,明细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3、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为:昊海大厦

5、计划开工日期为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本次招标的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其他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报名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公告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重点提醒: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为准。

(2)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并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 5月至2016年7月)。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项目部其它人员配备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执行。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重点提醒: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五、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投标申请人可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1503室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报名时提供经办人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执行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复印件:提供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以上人员岗位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6年5月—2016年7月,并且附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便于报名现场网上查询核实)。

4、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2至 2016年8月26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元。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该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2、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3、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招标人按照“13”清单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该控制价,及时调整各自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高于该控制价,将否决其投标。

说明: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其他

1、各投标单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招标人(公章):连云港秦东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楼1503室

邮政编码: 222000 传真:****-********

联系电话: 153*****721 经 办 人:李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智能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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