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路(交通路至新华医院大门)道路改造招标公告

建设路(交通路至新华医院大门)道路改造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海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建设路(交通路至新华医院大门)道路改造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浦发改[2016]基字第5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人民政府河滨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浦城县人民政府河滨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建设路(交通路至新华医院大门);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63.9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934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 2016 年 8月18日至 2016 年 8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资料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用现金提交。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6年 8 月23 日(具体时间)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 月29 日上午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人民政府河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浦城县下水南,邮编: 353400

电话:133*****827

联系人: 崔燕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0599-*******

联系人: 余雯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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