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维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3: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凤荣/高彩虹
项目联系电话 156*****854
采购单位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苏堤南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饶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2-********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4-A-0101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方式:现场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苏堤南路7号        

联系方式:饶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85底商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凤荣/高彩虹

电 话:  156*****8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激光共聚焦 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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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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