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特种设备应急演练采购公告
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特种设备应急演练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RYH-cs-2024-02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特种设备应急演练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2.招标编号:ZRYH-cs-2024-025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临港新片区(采购人指定地址)
5.服务期限:2024年度。(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160,000.00元(国库资金:16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08-08至2024-08-15上午09:30:00-11:30,下午13:30-16:30,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先点击报名、填写信息后携带下述材料至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现场进行验证,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完成招标(采购)文件的下载: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不予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或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3:3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0日13:3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00: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01。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01。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 系 人:沈老师
电 话:181*****629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01
联 系 人:沈凯
电 话:021-********
传 真:021-********
电 子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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