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浦广场职工食堂及长乐实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林浦广场职工食堂及长乐实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林浦广场职工食堂及长乐实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受招标人福州高速融馨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招标人所需的 林浦广场职工食堂及长乐实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 组织实施采购,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林浦广场职工食堂及长乐实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GSZ-2024-248
3、项目概况
为加强食堂专业化管理,提高伙食质量和后勤服务水平,增添员工满意度。招标人受林浦广场职工食堂膳食委员会及福建省高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林浦广场职工食堂及长乐实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实施采购活动。其中林浦广场职工食堂用餐人员约1200人;长乐实训基地食堂主要用餐人员为培训人员,该食堂用餐人数根据业主单位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林浦广场、长乐实训基地。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2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采购预算(元) | 服务需求单位 (业主单位) |
一 | 林浦广场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 林浦广场职工食堂约1200名员工用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用餐、接待用餐、大型用餐、用餐收银、食堂日常管理,餐厅原材料的验收,员工食堂食谱编制、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售卖;餐具的洗涤、分类、按号入柜消毒等工作;食堂及周边相关区域的卫生清洁;配合管理团队开展食堂成本核算及仓库管理工作;配合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标准;食堂厨炊具、食堂油烟管道的清洗、厨房设备维修及用具维护等。 | 700万 | 福州高速融馨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长乐实训基地食堂餐饮服务 | 长乐实训基地餐饮保障服务,包含基地员工日常用餐保障及餐饮接待服务,餐厅最大承载量180人左右。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用餐、接待用餐、大型用餐、用餐收银、餐厅日常管理,餐厅原材料的验收,食谱编制、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售卖;餐具的洗涤、分类、按号入柜消毒等工作;餐厅及周边相关区域的卫生清洁;配合管理团队开展餐厅成本核算及仓库管理工作;配合完善餐厅管理制度和标准;餐厅厨炊具、餐厅油烟管道的清洗、厨房设备维修及用具维护等。 | 160万 | 福建省高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注: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对所有合同包进行投标,且仅可填报同一费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中标单位须与项目业主单位分别签订服务合同。 |
4.2本项目服务费的组成
本项目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及增值服务费组成。其中合同包一基础服务费标准为25万元/月,合同包二基础服务费标准为6800元/月。其他增值服务费支付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要求”。
招标人根据项目中标费率计算实际支付的服务费,即:服务费支付标准*中标费率。
本项目服务费(含服务管理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差旅和交通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工具、技术支持与培训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限价为100%。
4.4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二年,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由业主单位开展考评工作,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度合同。业主单位无义务告知评价结果及对未续签原因予以解释。
4.5服务地点: 合同包一:林浦广场,合同包二:长乐实训基地。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承接过一项就餐人员在1000人及以上的餐饮服务业绩。
(5)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至少应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式烹调师证书。
(6)投标人应对 2 个合同包投标,仅对部分合同包投标的,投标无效。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248),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h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http:///)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https://gsjc.fjetc.com/)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高速融馨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黄女士、段先生
联系电话:176*****827、159*****6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984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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