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切实规范食堂大宗食品的采购行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对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予以对外公开比选,现将比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校

2.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食堂食材配送

3.招标方式:本次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

二、比选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设置的特定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4.在往年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有参与过其他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经历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特定条件

食堂食材供应商需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供货商为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供货商为产品的经销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鲜肉类供货商须提供《定点屠宰证》和合作协议书,同时还应具备冷链运输配送能力(自有车辆或租赁运输车辆)。

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食材及相关商品配送服务,不得将食材配送项目外包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若违反该规定校方将及时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三、招标项目内容

(一)食堂食材供货分为四类:

包1.粮油干副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干副和调味品等;

包2.肉类:禽畜肉、冷冻肉制品、水产等;

包3.蔬菜类:时令蔬菜、豆制品、蛋等;

包4.水果、牛奶和糕点。

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类或多类参与竞争比选,分别制作比选文件。甲方根据投标人的比选资料,通过综合评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甲方根据中标供应商价格、质量、服务等有权进行弹性协调进货类别及数量。各类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食堂食材配送位置: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玉清寺小学幼儿园

(三)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19日)。合同期间的前半年试行,试行期满经师生代表民主测评满意和满意达到80%及以上,后半年继续经营,否则校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学校对供货商的服务能力与态度、食材质量与价格等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年测评优秀的可续签一年,同一供货商服务周期不超过三年。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要求

(一)大米

1.需符合《大米》(GB1354)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二级及以上标准。

2.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二)面粉

1.符合《小麦粉》(GB1355)相关要求。

2.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三)食用油

1.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相关要求。

2.根据供餐规模选择适宜规格的预包装食用油,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

3.选用大众品牌、物理压榨加工工艺生产的食用油。

4.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四)肉类

1.猪肉宜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同时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NY/T1759规定。

2.猪皮上检验检疫章(红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蓝色)清晰可见,检验检疫合格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票随货同行,货票一致。

3.所供肉类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

(五)干副食

1.应选用具有合法资质供货商提供的检验合格且感官正常的干副食。

2.应采购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原料,不得采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干副食。

3.干副食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相关产品要求,无毒无害。

4.随货附有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5.调味品选用家喻户晓的大众品牌,必须是定型包装。

以上食材质量要求为各类别投标的基本要求,要在比选文件中体现,否则视为无效。

五、比选文件要求

1.比选申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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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单位)简介

3.投标人(单位)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等。

4.投标人(单位)业绩(原合作学校食堂配送的证明文件)

5.无重大安全事故诚信声明(含质量、征信、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承诺)。

6.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7.其他资料(招标方要求的或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提交本单位的优势相关资料作为此次比选的加分项。)

8.响应人为本项目须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与学校的具体业务联系,在合同服务期间不得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单位在职职工,响应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9.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注意:提交的复印件和相关资料都需加盖单位鲜章。

六、比选办法

1.由玉清寺小学采购工作组进行比选。

2.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

3.比选程序

(1)检查比选书密封情况并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比选资料。

(4)评委评估。

(5)评估统计。

(6)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比选结果。

(7)签订合同。

七、投标方式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2时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校总务处

4.比选时间:2024年8月14日10时

5.比选地点:重庆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周老师 137*****130

八、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进行评标,在报价承诺、服务能力、物流实力、资质及业绩等方面,由学校采购工作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九、结算付款方式

1.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左右结算上个月的货款。

2.学校负责审核每月定点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由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十、食品安全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缴纳贰万元食品安全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食品安全事故将原额退还,反之将扣除。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

1.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鉴订后生效。

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供货价格不能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下浮比例。凡发现价格高过市场价*下浮比例,我校有权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

3.中标人必须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4.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我校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重庆市九龙坡区玉清寺小学校

2024年 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供应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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