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重铅屏蔽制作及现场施工招标公告
配重铅屏蔽制作及现场施工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项目名称:配重铅屏蔽制作及现场施工
2.项目编号:JGFM2024-HB-0218
包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 (人民币 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项目完成时间 |
1 | 配重铅屏蔽制作及现场施工 | 项 | 1 | 350.00 | 配重铅屏蔽制作及现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 铅屏蔽:分三批次发货。第一批次发货包含铅板约10吨(含对应辅材),2024-8-31;第二批次产品发货包括铅板约30吨(含对应辅材),2024-9-15;第三批次产品发货包括铅板约55吨(含对应辅材),2024-9-30。 现场施工:10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安装施工。 |
3.项目概况: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4.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提供《声明函》)。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提供《声明函》)。
4.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过期,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9.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10.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被国家、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提供《声明函》);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提供《声明函》或网站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1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项目主体进行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函》)。
4.12.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声明函》)。
4.13.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提供《声明函》)。
说明:
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售时间:2024年08月08日起到2024年08月15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楼2307室。
6.3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胶装),格式详见附件1: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5)本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4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所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9*****29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敏冲、田佳佳
电话:027-********、199*****585
邮箱:AHZBJG@ah-inter.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楼2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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