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四市225团冷库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文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四市225团冷库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十四市225团冷库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4S225T[2024]19号
项目名称:第十四市225团冷库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22
标项名称:第十四市225团冷库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 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一)设备工程:采购脱氧制氮机2台、二氧化碳脱除机2台、全自动气体分析仪2台、全自动气体分配站2台、臭氧果蔬灭菌机8台、全自动超声波加湿器8台、气体平衡袋8个、冷库自动温控器8台等内容并配套相关器具配件。 (二)安装工程:1、库体安装。安装气调门8堂、风幕机16台、混凝土510立方米、金刚砂13吨、防潮布2460平方米、防火保温板2370平方米、复合防水材料2460平方米等内容。2、管路安装。安装专用PVC管路1400米,镀锌钢管138米、配电箱2台、YJV-3*25m2+2电缆105米、YJV-3*4m2+2电缆350米、RVV-1.5m2*2电缆500米等内容。3.配套设施。制冷剂40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埋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注册;
(3)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 CA 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 关的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第十四师225团
项目联系人:易自轩
项目联系方式:187*****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文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昆玉市昆牧路90号
项目联系人:何晏
项目联系方式:139*****303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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