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农鲜生活武清城际站店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武清区农鲜生活武清城际站店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邻里惠供销(天津)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招商场丙楼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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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袁鹤 |
项目周期 | 1年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金额:经营净利润, 类别: 其他 | ||
农户数量 | 1 |
转出信息 |
挂牌价格(预算金额) | 40 % |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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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详情 | |||
投标方条件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②招标方前期资格预审相关证明材料 | ||
其他描述 | 一、投标方前期资格条件: 1、投标方须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丰富的相关商品及店面的运营经验,严格履行邻里惠公司的工作指导及工作安排; 2、投标方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男女均可; 3、投标方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方必须仪表端庄大方,着装整洁。有优质的服务态度,能够做到热情待客,使用文明用语,做到微笑服务; 5、投标方报名前须先经招标方对上述条件进行前期资格预审,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通过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www.tjnjs.com)提交报名材料。 二、 其他要求 (一)服务内容:店面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门店的设施设备、人员、商品、财产安全负责管理,邻里惠公司的工作指导及工作安排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其他内容: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费及经营绩效提成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 本服务项目采取公开竞价形式,须由投标人本人参加竞价,报名时按平台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四)注意事项: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经营管理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经营管理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7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店面经营损失; (五)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六)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1、招标方的权利义务: 1.1负责合作超市的具体规划、店铺装修、设备配置、商品供应、损益报表核算、系统管理输出以及经营督导。 1.2如因供应商品存在产品缺陷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如因此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情况,由招标方承担责任。 1.3对合作超市商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配送时效以双方约定为准。 2、中标方的权利义务: 2.1 中标方负责派驻合作超市的人员,负责合作超市日常经营服务。合作超市营业时间为每日早6点-晚23点,营业时间根据季节性及实际情况调整的,由双方商定后修改。 2.2中标方负责向合作超市派驻店铺运营人员,从事合作超市内基础工作。负责与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派驻人员工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加班费、绩效奖金、意外或纠纷解约费用等),自行解决与派驻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与招标方无关,中标方派驻人员工资不计入合作超市的损益表。 2.3中标方需承担以下责任:增加的用工成本;门店发生的侵权事件和意外事故及职能部门的处罚等;门店3‰以上的商品损耗;门店的设施设备、人员、商品、财产安全等。 2.4不得从其他渠道及供应商进货,不得使用邻里惠公司指定之外的收款渠道收款。 2.5合作超市所有商品信息录入招标方系统,商品进、销、存不允许在系统外进行操作。合作超市必须使用招标方农鲜生活收银系统。店内使用的结算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微信、支付宝、POS机等)均由招标方提供支付通道,现金需每日存入招标方指定账户。 四、考核要求 合作超市经营周期6个月为一个考核期,考核期内出现中标方经营的问题,招标方有权开出整改单要求中标方限期做出整改,连续三次以上未作出整改优化或者半年考核期间出现经营亏损的,招标方有权终止与中标方的合作协议,招标方不承担终止协议所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经营管理服务费及收益分配 1、招标方每月向中标方支付经营管理服务费4000元,该费用计入合作超市的损益表。 同时,以招标方财务部门提供损益表内净利润为依据,中标方按成交比例分配净利润(估算年利润*****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若无净利润或亏损,则双方不分配利润,亏损部分由招标方承担。 2、合作超市每月发生的经营服务费用:经营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待摊折旧、设施设备维修、装修、配送费用(配送商品成本金额的6%)、管理费(配送商品成本金额的1%)、商品损耗(低于3‰)、耗材,招标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承担的经营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合作超市损益表。 3、由招标方财务部门每月出具合作超市损益表,双方依据该损益表每6个月核算一次净利润,(净利润=合作超市销售额-商品采购总额-各项经营费用),各项经营费用包括服务费、管理费、水电费、设备折旧、装饰装修摊销费、维修费、配送费、商品损耗、办公费及耗材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方出具的超市损益表。其中,设备折旧、装饰装修分三年均摊。 4、收益分配以6个月为周期进行核算,收益分配日期:每6个月结算一次(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第15天)。 5、以上内容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备注:挂牌价格40%为门店年净利润的中标方分成比例,最终根据中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分成比例。 | ||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竞价方向 | 反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8-08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14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8-15 09:35: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8-15 10:05: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
账 号:021*****04001230*****0*****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一、交易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建行“裕农通”、线上支付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将会造成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缴纳保证金之前,意向受让方需到天津农交所官网挂牌交易项目中查看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2.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3.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4.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付的,意向受让方需留意报名界面提示的相关注意事项。
二、交易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一致。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农村产权转出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限制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其他材料。
四、报名:
交易保证金缴纳后,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竞价账户密码以意向受让方注册的为准。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或孰低)原则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六、实行网络竞价的项目: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www.tjnjs.com(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报名系统”按钮,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竞价报名系统,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意向受让方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农村小微工程项目: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出方可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天津农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方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金划归转出方,并可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补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天津农交所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出方损失的;
(五)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出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出方造成损失的;
(十)天津农交所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出方、天津农交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九、符合前款第(二)、(三)规定的,转出方有权向天津农交所申请重新挂牌。
十、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十一、转出方有权在网络竞价开始前自行决定撤回网络竞价标的。
十二、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对交易项目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另有要求的,以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公示的合同文本为准。
十三、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四、免责声明:
(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对转出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天津农交所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五、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六、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网络竞价须知》《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标签: 店经营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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