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广丰区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出行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区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8月11日起,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
二、整治范围
永丰街道、丰溪街道、芦林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在公交站点、消防通道、网格线区域、学校门前、禁停路段和未施划停车泊位以及在行车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随意停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外、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机动车禁停区域乱停乱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违法违规行为:
1.使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轮胎和锥形筒、杂物等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
2.私设地锁、隔离柱和地桩等霸占公共停车位;
3.长期停放的“僵尸车”霸占公共停车位。
整治过程中,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人,区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793-*******。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争做共建美丽家园的支持者、参与者和监督者,伸把手、出把力,积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为美丽广丰贡献一份力量!
特此通告!
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广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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