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项目天然气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项目天然气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项目天然气工程
品目

货物/物资/矿与矿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产品/天然气

采购单位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5:51
预算金额 ¥1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冬
项目联系电话 187*****102
采购单位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任工 0552-*******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冬 187*****102
附件:
附件1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项目天然气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稿).docx
附件2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项目天然气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项目天然气工程,内容包括: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中心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施工以及报警器等装置安装。建筑红线到用气设备点,包含管道安装,土方施工,燃气安防设施安装,验收通气。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燃气项目为城市公用事业类工程,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为蚌埠市政府特许经营企业,蚌埠市仅此一家,燃气的接入,敷设需统一规划。为保证天然气工程顺利实施,该项目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由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作为接入主体。

为切实满足采购实际需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款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蚌埠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399号新怡绿洲小区2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联系方式:任工 055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刘冬 187*****102            

标签: 天然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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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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