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长城定边段一期保护加固工程后续招标公告
明长城定边段一期保护加固工程后续招标公告
明长城定边段一期保护加固工程后续项目招标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 | |||
项目名称 | 明长城定边段一期保护加固工程后续项目 | ||
招 标 人 | 定边县文体广电局 | ||
建设地址 | 307国道盐场堡段“三五九旅”遗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规模 及 标段划分 | 参照明长城定边段一期保护加固工程,在2014年已实施保护加固的基础上再延长保护加固500米(工程范围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工程预算价348万元。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工程类型 | 文物保护 工程 |
投标人 资格 |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成立的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近五年(2011年—2016年)类似规模(业绩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预算审计价的90%)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项(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同时具备,二者缺一不可)。 3、报名要求:投标企业到场报名人须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到代理公司领取(报名表中应填写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备后查)。 4、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要求: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④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B证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⑤省外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应到陕西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⑥业绩证明材料;⑦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财务报表(2013年-2015年每年度各一份,共三份);⑧法人报名:法人代表证(或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保持一致,复印件3份装订成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不允许二次复印)(注:以上相关证件有在网上年检的,需提供网上年检报告,同时提供网址,以备后查)。 5、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 ||
投标报名 时间及地点 | 2016年 8月 22日至2016年 8月 26日17时止(节假日顺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定边县长城北街北园子路芝兰园小区对面)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谢萍 ****-******* 13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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