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2024年线上“云”管店系统研发项目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2024年线上“云”管店系统研发项目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2024年线上“云”管店系统研发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2024年线上“云”管店系统研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2024年线上“云”管店系统研发项目
2、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3、建设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4、招标范围: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2024年线上“云”管店系统研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87.51万元
7、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项目试运行2个月;试运行期满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9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或电子邮箱**********@qq.com;
(1)现场方式获取要求: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69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自备现金)。
(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要求: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将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标书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仔细核对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只支持对公账户)。
汇款账号:
户名: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 号:1249 0637 8810 506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7室(开标室一)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 网站同步发出。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六、投标人询问、异议受理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直接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询问,如电话询问未能解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递交地点为: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递交地点为: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异议或投诉。(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询问、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024-********-8003;投诉受理的联系方式:0417-*******
七、其他补充事宜
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如下:
登录裁判文书网后进行如下操作:
1、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2、高级检索:搜索公司名称→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3、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4、高级检索:搜索公司法定代表人→案由:搜索单位行贿罪→裁判日期:搜索2017年10月15日-当前日期→点击检索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417-*******
监督投诉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人:董女士、杨女士、彭女士
联系方式:024-********-8003
邮箱地址:**********@qq.com
户 名: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 号:1249 0637 8810 506
标签: 系统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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