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交通标识标牌、划线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交通标识标牌、划线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交通标识标牌、划线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交通标识标牌、划线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4e1806b0-e77f-4345-8cfb-9d1670d0a14d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4e1806b0-e77f-4345-8cfb-9d1670d0a14d
建设规模: 招标规模:约*******.34元。4e1806b0-e77f-4345-8cfb-9d1670d0a14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8-08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山水融城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垣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 林彬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杨玉龙、宋兴涛
办公电话: 136*****646133*****599 移动电话: 136*****64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240**********
标段名称: 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交通标识标牌、划线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30 09:0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1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太平新城安置房工程项目交通标识标牌、划线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太平新城3号次干道西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中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业绩要求:
其他: 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5其他:(1)投标人为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中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需要提供。(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08-08 15:46:00
2招标公告.pdf2024-08-08 16:06:4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标识 安置房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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