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工作部署,及《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现就加强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

(一)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本辖区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督办、移送、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投诉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对举报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符合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应填写《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提请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为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

(二)建立企业内部举报激励工作机制

各在建项目要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前置,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激励制度,公示项目内部举报受理方式,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并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员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业对事故隐患实现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奖励的闭环工作机制,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在建项目要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途径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推广,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宣传海报、手册等多种方式,将举报奖励工作和安全生产各类宣传活动及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的覆盖面。各有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长效化。

三、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

各在建项目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立长期举报奖励公告牌,公布《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列明“*****”、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及属地住建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样板见附件2)。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要组织推动各在建项目迅速设置公告牌,并强化对公告牌设置情况和员工了解情况的监管检查。

四、强化举报奖励统计数据报送和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要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统计,做好每月举报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各在建项目应于每月28日统计当月的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情况,填写附件3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在每月30日前汇总本部门和辖区在建项目当月的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情况,填写附件4盖章后扫描报至市住建局质安科汇总。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作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各在建项目,并于2024年8月8日之前将本辖区(行业领域)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情况(附件5)报市住建局质安科汇总,联系人:池浩铭,联系电话:0771-*******,邮箱:zlaqk*******@163.com。

附件:

1. 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

2.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样板)

3.《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各在建项目填写)

4.《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主管部门填写)

5.房屋市政工程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情况表

6.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应急规〔2022〕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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