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2024年8月8日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2024年8月8日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编号 样品名称 生产日期 标称生产企业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 被抽样单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核查处置情况
1 XBJ244*****602****** 汇泰米粉 2024-05-14 桂阳汇泰食品有限公司 / 桂阳汇泰食品有限公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85元;2.罚款*****元。当事人已于2024年7月8日主动履行完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抽检 核查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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