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经太原市财政局批准,受太原市公安局的委托,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太原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中财采B-2016-08_2
二、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分三包,报价人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序号 | 采购品目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第一包 | 1 | 电磁枪 | 5台 | 165900 | 详见谈判文件 |
2 | 灭火毯 | 30条 | |||
3 | 0.5KG小型灭火器 | 50个 | |||
第二包 | 1 | 日夜两用数码变焦夜视仪 | 4台 | 258000 | |
2 | 远拍王(观察、拍照取证一体机) | 5台 | |||
3 | 夺刀器 | 50个 | |||
4 | 折叠担架 | 10个 | |||
5 | 发光袖标 | 200个 | |||
6 | 现场勘察绘图软件 | 2套 | |||
第三包 | 1 | 密拍笔 | 10支 | 601000 | |
2 | 眼镜无开孔密录取证仪 | 10台 | |||
3 | 汽车遥控器型摄录拍一体机 | 10台 | |||
4 | 3G回传+本地密录取证手机 | 5部 | |||
5 | 破窗梯(折叠) | 4个 |
要求报价单位在第一轮报价时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质:报价供应产商须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6-2017年度警用装备协议供货企业;
8.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的任一税种纳税凭证)、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特定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天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太原市解放南路中财大厦316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包
(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中财大厦316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8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中财大厦3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138*****884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采购单位: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郭女士、王先生
电话及传真:****-*******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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