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桑麻村埠南桥重建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杏坛镇桑麻村埠南桥重建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杏坛镇桑麻村埠南桥重建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FGC********

项目名称:杏坛镇桑麻村埠南桥重建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元

最高限价:******.3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杏坛镇桑麻村埠南桥重建修缮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工期

采购预算(元)

1

杏坛镇桑麻村埠南桥重建修缮工程

1项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

******.99

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电子文件)或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电子文件)或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电子文件)或参照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已在采购代理处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4 年 8 月 20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止。

七、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

邮编:******

(二)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桑麻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

邮编:******

发布人: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8月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埠南桥重建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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