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综执劳罚字号
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综执劳罚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综执劳罚字[2024]11号
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765******F
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
联系电话131xxxx6000
法定代表人:王正国
本机关于??2021??年?11?月?23?日立案调查,发现你(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 ?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工资表、欠条、《限期整改指令书》(文综执劳监令字[2022]6号)、《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文检刑行意[2024]21号)?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于??2024??年?7?月?12?日以文综执劳告字[2024]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你(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你(单位)于?2024?年?7?月22?日提出陈述申辩,经复核,本机关认为你(单位)陈述申辩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以及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序号3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扫描本决定书左下角二维码缴纳罚(没)款 或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号)缴纳罚(没)款 。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文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文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可以通过本机关(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号 )转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本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后,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将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转送至?文昌市 人民政府;也可以直接向行政复议承办机构?文昌市 司法局(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112号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东5楼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亦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znzx/或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日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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