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负责编制《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的要求,为使利益相关者了解项目情况,广泛征求他们对该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四个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
项目前期为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后期交由济宁、泰安两市相关政府部门。
(三)项目简介
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撤退道路及其配套桥涵
改建撤退道路209.879km(泰安市东平县108.776km,济宁市101.103km)、配套桥涵109座(泰安市东平县51座,济宁市58座)。
(2)村台加固及其他
村台修缮防护94座(东平县42个,梁山县52个),建设防汛预警系统等。
2、建设期:48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最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院提交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30-1号(邮编:******)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531-********
传真:0531-********
电子邮箱:xxb10@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稳评公众意见和诉求)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7天。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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