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运营承包招标公告2

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运营承包招标公告2





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运营承包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lycq******-002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08月19日10时至2024年0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 运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8月19日10时至2024年0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申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运营承包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一标段:本项目位于南谯北路742号,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一层运营承包项目,占地面积约*****㎡,建筑面积约为7500㎡。竞得人负责运营管理全部工作(包括东、西广场、地上停车场、地下人防及市场内公共区域管理)。农贸市场进行经营管理,包括设备完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车辆管理、摊点规范管理、周边区域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管理。满足文明创建和创卫要求以及消防安全等。

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标的物现状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实物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租赁时间5年,先付后使用,合同签订前竞得人一次性缴纳第一年成交运营费,之后的每年运营费在上年度运营到期的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费用缴清并上报当年收费明细,经甲方公示续租公告后,乙方方可收取当年租赁费用。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前三年服务期内运营费不变,第四年开始在上一年的运营费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在第四年运营费的基础上递增2%,运营费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年运营金额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

3、竞得人收取商户全年总费用不得超过726.7万元(含自持经营区域费用),第四年收取商户全年费用可递增2%(合计741.23万元),第五年收取商户全年费用在第四年基础上可递增2%(合计756.05万元)。每年度收费前收费明细须上报至项目单位处备案,并缴清全年运营费用,待项目单位张贴续租公告后方可收取商户费用。不得多收取商户费用,且收费明细不得瞒报、虚报。项目单位有权不定期至现场核查商户缴纳费用情况,现场核查工作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若存在多收情况,竞得人应一周内退还至商户,拒不配合、多收不退,项目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每年向商户收取总费用726.7万元(第四年度741.23万元,第五年度756.0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等。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省、市文明创建和创卫的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运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其他任何费用,均由竞得人负担,不得向项目单位主张,也不得再向各商户分摊、变相收取。

5、停车场收费不得高于发改委定价标准。

6、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应在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项目单位履行租赁合同签约手续和交付手续(具体时间以滁州市市场服务中心通知时间为准)。若竞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租赁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租赁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拍租成交价款和拍租佣金,滁州市市场服务中心和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8、竞得人负责运营管理全部工作(包括东、西广场、地上停车场、地下人防及市场内公共区域管理)。农贸市场进行经营管理,包括设备完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车辆管理、摊点规范管理、周边区域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管理。满足文明创建和创卫要求以及消防安全等。具体工作包括:

(1)对未经批准的出店经营、摆摊设点等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处置到位;

(2)对乱扔垃圾、乱搭建、乱涂画、乱悬挂和散发“小广告”等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处置到位。

(3)及时劝阻噪音扰民和油烟污染现象并处置到位;

(4)对市场内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等各类车辆乱停放进行规范劝导并处置到位;

(5)对店招、标牌、灯箱、条幅、户外广告和未经许可的商业宣传等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规的及时予以规劝整改并处置到位;

(6)对市场内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帮助予以收容遣送;

(7)积极协助责任主体落实门前“三包”规定;

(8)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加强市容市貌治理,协助城管部门做好市容环境宣传、劝导和执法整治活动;

(9)完成城市管理其他的相关服务和保障活动;

(10)必须达到省市级文明创建和创卫验收标准。

、管理服务队员配备要求及岗位配置

1、管理服务队员要求:

(1)身体健康,责任心较强,形体符合工作要求;

(2)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正常的应变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消防管理人员、保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消防管理人员、保安、电工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

2、岗位配置:

为确保市场正常运营,运营期间必须保证按照B类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服务人员标准配置。

、管理服务标准

(1)以门店外墙为界,市场内经营门店无违规出店经营行为;

(2)严格市场内公共区域管理,无违规流动摊贩、乱摆放等违反市场行业规范管理规定的行为,市场秩序井然有序;

(3)对市场内乱扔垃圾、乱搭建、乱涂画、乱悬挂和散发“小广告”等违反市场行业规范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确保市场内无乱扔垃圾、乱搭建、乱涂画、乱悬挂和散发“小广告”等违反市场行业规范管理规定的行为,市场环境干净整洁;

(4)确保市场内经营门店及经营摊点无噪音扰民和油烟污染现象;

(5)确保市场内各类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市场内道路通行顺畅;

(6)杜绝违规设置的店招、标牌、灯箱、条幅、户外广告和未经许可的商业宣传等;

(7)市场内无流浪乞讨人员;

(8)门前“三包”工作落实到位,门前卫生、绿化和秩序良好;

(9)积极协助配合城管部门和社管中心、社区加强市容市貌治理和宣传、劝导;

(10)确保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及人员疏散,及消防器材的定期维护、更新,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规范标准。

(11)达到省市级文明创建和创卫验收标准。

、运营管理服务期限:合同拟暂定5年(合同每年一签,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签订下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另行组织竞价,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市场季度考核评分表,前三年服务期内运营费不变,第四年开始在上一年的运营费基础上递增2%,第五年在第四年运营费的基础上递增2%,运营费每一年支付一次。

本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出现违反本竞价文件(含合同)规定应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及时终止本合同履行。

、其他相关要求:

1、竞得人进驻后须对市场秩序进行规范管理。

2、竞得人应遵守国家法规,承担在本项目区域内市场管理服务及公共安全责任,达到管理工作要求标准。

3、自持运营面积不低于建筑面积的10%,自持运营区域运营费用按评估报告(皖天资评报字【2024】046号)中价格进行折算。举例说明:如竞得人自持运营水产区,按前述评估报告水产区年租金为100万元(评估报告水产区年租金非100万元,仅以100万元作比方),则第一年竞得人收取商户的总费用不得超过626.7万元(计算方式:726.7万元—100万元=626.7万元)。

以上服务内容,由于竞得人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违规用工等自身原因引起的各种事故(事件)及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按规定人数上岗,执行管理服务岗位职责、服务质量标准,承担市容管理服务、安全运行责任,达到全职全责。

5、所有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胜任本职、本岗工作。凡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员工,竞得人应及时调换。

6、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文明上岗,统一着装,标志明显,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7、遇雨雪天气,及时组织人员帮助清理道路、督促落实“门前三包”保证,保证路面畅通无阻。

8、甲方负责每季度依据督查考核办法和细则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9、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依法合规用工,市场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保不得低于滁州市最低标准,否则承包单位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及风险。滁州市人社局对滁州市人员最低工资及五险进行调整时,人员工资按最低标准作相应调整。

10、竞得人要服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按照农贸市场行业管理规范实施。

11、市场内的厕所不得收费。

12、市场内未经甲方同意竞得人不得建设其他设施。

13、合同结束后,所有不动产均要完好移交甲方。

14、地上、地下停车场分别预留10个车位免费提供给江苏丰华康养中心使用;

15、若乙方需要对市场内部摊位或门面进行改造,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征得同意擅自进行改造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市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文明创建和创卫以及消防安全须对市场进行维修改造,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配合,造成损失的不得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也不得因此要求降低租金、延长运营期限等。

17、甲方有权到市场调查现场情况及要求承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并配合。

18、甲方拥有对市场运营情况的知情权、管理决策的参与权、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权及违规行为的举报权。

19、变压器和消防泵房所涉及的维保费用由竞得人和江苏丰华康养中心共同承担。

20、考虑到市场用电负荷,乙方若需增设冷库或大型用电设备等,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因超负荷用电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起始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运营承包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一标段: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运营承包项目,起始价为:420.43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42万元,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其整倍数。

重要说明:1、竞价人竞价时必须以具备竞价条件(交易公告第十条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规定)的企业身份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项目单位不承担因竞价人未勘察或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导致的所有损失。

3、请竞价人确定银行账户是否能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本项目由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用5000元,由竞得人在竞价成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8月19日10时前交纳完毕;竞价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竞价保证金: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04000442*****0*****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运营承包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注意:1、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3、若存在不予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十一、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8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联系。

十二、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市场服务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主动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项目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琅琊区丰乐农贸市场、食品大厦房产用途:从事与售卖活禽、水产、干货、蔬菜、豆制品以及肉类等农贸市场相关经营业务,承包方应按交易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禁止经营卡拉 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装饰装修加工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项目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8、“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项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项目单位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项目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滁州市市场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152*****117

代理公司:安徽峰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婷婷 联系电话:158*****857

2024年08月08日

附件:日常考核办法

由市场主管部门每季度对市场考核一次。全年得分为每季度考核得分相加之和除4,全年得分达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核评分表如下:

市场季度考核评分

考核

项目

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

分值

一、摊位出租率60分)

摊位和门面房总体出租率达到90%(含90%)-100%得60分,达到80%(含80%)-90%(不含90%)得50分,达到70%(含70%)-80%(不含80%)得40分 ,小于70%不得分。

60分

二、创建、创卫(20分)

市场各项工作能完全达到“双创”标准,在日常管理中被市、区通报及要求整改的,每次分别扣2分、1分;被市、区官方媒体表彰或正面报道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

20分

三、安全生产(20分)

消防管理人员须24小时值班,每发现一次不在岗情况扣2分。市场内无违规用火用电、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出现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20分

总分

10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食品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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