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各临床科室所涉及的医用耗材采购,共划分15个包,具体清单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分包如下:

包号

采购内容

耗材类别

备注

001

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冷冻治疗仪(软性冷冻探针)、一次性使用冷冻探针等

穿刺类

002

一次性使用压力连接管、一次性使用无菌配药过滤器、一次性内镜用软性导引套管(胸腔镜用)等

导管类

003

功能性宫内节育器、无支架固定式宫内节育器、流产吸引管等

妇产科类

004

椎间融合器、桥接组合式内固定系统、无菌骨牵引针等

骨科类

005

灭菌橡胶外科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PVC手套等

护理用品类

006

擦镜纸、香柏油、凝血测试仪用反应杯等

检验科、病理科类

007

7环套扎器、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套扎器、一次性使用电圈套器等

介入类

008

导光凝胶、乳酸凝胶、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等

口腔类

009

持针钳、胆道探条、胆取石钳等

手术类

010

2%戊二醛消毒液、10%组织固定液、碘伏消毒液等

消毒用品类

011

经皮气管切开组套、一次性多通道单孔腔镜穿刺器(切口保护套)、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超声刀头等

胸外科类

012

血液透析浓缩液、一次性使用透析护理组件、膜型血浆分离器等

血液净化类

013

食品级氮气、食品级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减压器等

医用气体

014

不锈钢手术器械车、不锈钢手术器械架、不锈钢手术圆凳等

治疗车等

015

中性电极片、中性电极(双极)、中性电极导线(单级电凝导线)

其他类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耗材进行响应,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订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交货(投标人可在此范围内自报最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三年,采购人一年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中标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本次所采购部分耗材后期因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不可再自行采购,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部分耗材的合同约定。

2.6 质量要求及标准:所投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 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

3.8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载明的“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每一级别的授权),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中标后提供;

3.9 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中标后提供;

3.10 投标人如果是医用气体生产企业,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投标人如果是医用气体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医用气体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投标人如自行配送,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投标人如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及委托配送协议。(本条仅对013包作要求。)

3.1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1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售后不退。

4.2.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4室购买。

4.2.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qq.com(汇款信息: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090********),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包、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3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多功能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别无它处,谨防受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吕舜屹、田俊杰、付亦凡、赵璐、倪粒桑、张林秀

联系电话: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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