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清流县李家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调查设计竞争性磋商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清流县李家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调查设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流县李家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调查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 17:3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清流县城南工业园路23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清流县城南工业园路23号。 | ||
预算金额 | ¥1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荚先生133*****5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肖 0598-******* |
项目概况
清流县李家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调查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城南工业园路2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2024-QL006
项目名称:清流县李家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调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允许 进口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1 | 1-1 | 清流县李家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调查设计 | 1项 | 否 | 25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 |
备注: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声明函;⑥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⑦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4〕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⑧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地质灾害勘查与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⑨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城南工业园路23号。
方式:现场购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城南工业园路23号。)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城南工业园路2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城南工业园路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荚先生133*****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小肖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肖
电 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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