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医院2024年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中医医院消防维保及消防远程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华宁县人民医院2024年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中医医院消防维保及消防远程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2024年华宁县人民医院 华宁县中医医院消防维保及消防远程监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云南省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网(https://cg.zbj.com/)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024年08月14日15时00分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谈判时间:2024-08-14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14 14:30:00
发布时间:2024-08-08 18:44:00
采购编号:YNYXC231*****202********
采购单位:华宁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由谈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应急〔2019〕8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通知”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在“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能查询到供应商相应信息)。
3.2供应商应当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令第229号)“《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或者备案。(在“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ynjsfw119.com/)中能查询到供应商相应信息)。
3.3维保人员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检测维保专业)证书。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示时间:2024-08-08 18:47:00 | |
变更公示内容 |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需求名称: 2024年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中医医院消防维保及消防远程监控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 | 需求名称: 2024年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县中医医院消防维保及消防远程监控服务采购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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