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0芳烃溶剂油招标公告

C10芳烃溶剂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H-*******一. 招标条件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本项目本次采购C10芳烃溶剂油,吉林石化公司精细化学品厂使用。本次招标为2016年9月-10月计划使用量,采购数量为11吨。
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国内长期有效的一级代理商,所投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近10年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安全生产的质量问题。参与竞标供应商需较好的经济实力。4、制造商需提供ISO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付款条件:40%电汇、60%承兑汇票。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8-22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8-26 17:00:00.0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以邮件形式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已在附件中列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全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2、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576-R2招标文件”。3、请认真阅读附件“营改增重要提示”,须填写附件“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9-12 09:30:00.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9月 12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2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576-R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09-12 09:30: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地址: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联系人: 韩雪冬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jh_zbfs2@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 2212 0090 0000 0261

标签: 溶剂油 芳烃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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