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JQ17-W104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17-W104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中央监护系统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套 | 1 | 合同生效后,中标物资为国产类1个月内,进口类2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 福建省泉州市,采购方指定地点 | |
说明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60万元;
3.最高限价:160万元;
4.本项目共1包,通过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5.其他:1)需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售后服务(需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年)、知识产权和保 密要求、物资编目赋码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要求;
2)中标人(成交人)预中标(成交)后,须提交采购单位所在省份近两年内最低价承诺函(特殊情况需提交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所投货物风险管理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
(九)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18日,每日上午 08 : 00 至 11 : 5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邮件发送至qzhxyycgglk@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并完善信息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申领方式: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发出文件提供回执等程序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qzhxyycgglk@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账户银行账号、公司账户开户银行、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企业地址;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未按上述格式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将会被退回。
2.审核报名材料。每日16: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16:00前提交且在次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16: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8月29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8月29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某医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注: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授权资料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某医院。
八、项目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医院官网(www.910yy.mil.cn)和医院综合服务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助理、徐助理
采购文件发放人:赖助理
办公电话:0595-********
移动电话:159*****100
需求部门联系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0595-********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059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医院纪委
办公电话:0595-********
标签: 监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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