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钟山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钟山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ZSZFCG2016工字339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钟山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 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钟发改规划【2016】45、46、47、48、49、5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钟山县市容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钟山县市容市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下辖10个镇(清塘镇、燕塘镇、回龙镇、石龙镇、凤翔镇、珊瑚镇、红花镇、同古镇、两安瑶族乡、花山瑶族乡);

2.2建设规模:新建贺州市钟山县下辖10个镇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筑物、构建物、设备、管道、仪器仪表、厂区内管网、污水收集管网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清塘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6000m;

燕塘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5000m;

回龙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6000m;

石龙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5000m;

凤翔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5000m;

珊瑚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5000m;

红花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5000m;

同古镇: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5000m;

两安瑶族乡: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4000m;

⑩花山瑶族乡:一期污水处理厂规模500m3/d,管网长度:4000m。

2.3工程估算价: 9000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图、概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该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下同),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 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2、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注册资本金满足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财务状况年份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1个(含1个)以上已运营或正在试运营的规模为5000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或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及1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

3.4 诚信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5 主要负责人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或环保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if !supportLists]-->(2)<!--[endif]-->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或环保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if !supportLists]-->(3)<!--[endif]-->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施工方配备项目经理。

<!--[if !supportLists]-->(4)<!--[endif]-->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均应为本项目配备独立项目班子,针对本单位承揽范围投入相应专职安全员。

(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双方的责任与义务;②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如未录入信息库需提交相关材料证明)。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4.2报名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太原街87号)。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8*****307

4.3报名方式:由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报名单位专职投标员及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执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卡进行报名,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诚信库页面截图③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④拟派项目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的二代身份证和上岗证⑤设计及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⑥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⑦投标人具有1个(含1个)以上已建成或正在试运营的规模为5000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或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及1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⑧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⑨签订联合体协议书10上述人员2016年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进行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所涉及内容要求,报名后留下存档,报名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方可报名。

4.4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 9时 30 分,地点为钟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钟山县市容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钟山县新兴北路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太原街87号

邮 编:542600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杨宇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6 年 8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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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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