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港公司临港经济区长江道燃气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房屋鉴定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泰港公司临港经济区长江道燃气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房屋鉴定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 年泰港公司临港经济区长江道燃气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房屋鉴定询比采购项
目公告
(招标编号: ESSRFQ2024072500002)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泰港公司临港经济区长江道燃气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房屋鉴定询比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10.76 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
港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泰港公司临港经济区长江道燃气综合服务基地项目房屋鉴定询比采购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5772)2024 年泰港公司临港经济区长江道燃气综合服务基
地项目房屋鉴定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包含:主
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业绩要求:需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 1 项,同类项目是指建筑类的评估业绩。须提供合
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注:
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
可。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
2022、2023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
间不足 3 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
应商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
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声明】); (6)诉讼及仲裁情况: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服务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
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供应商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
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
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响应文件中,但评审时以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
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详见公告第七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 76 号 8 号楼一楼
七、其他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述:天津泰港燃气有限公司临港长江道站,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渤海十七路与
长江道交口,办公楼 1 座,门卫室 1 座,总占地面积 10285 平方米。
2.采购范围:泰港公司临港长江道站进行房屋鉴定服务,鉴定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查勘、检测
及复核计算,结合相关规范要求,对长江道站房屋进行安全性评定,出具有关部门鉴定报告,
并配合我公司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工作。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
4.项目实施区域:天津市滨海新区。
5.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7.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选择 1 名成交人。
8.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泰达控股阳光 e 采
平台(http://cloud.teda.com.cn:5200/ecai.html)。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领取文件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文件标书费用为 300 元,售后不退。
2.报名单位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
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ESSRFQ2024072500002+项目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 名:天津滨投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银行帐号:75630188000204672;
3.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汇款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资格证
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
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
件形式发送至 tjbtxzkj@126.com。(以上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按统一要求格式
(详见 6.相关模板)提供,报名请先联系采购人,电话:15502287511)
4.邮件主题为:ESSRFQ2024072500002+报名资料+供应商名称。
5.报名日期以收到完整版资料为准,采购人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每日 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的供应商视为
无效报名。
6.相关模版文件请详见 https://yc.yonyoucloud.com/bhi/cashome.html 中“企业公告”。
注:请各报名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采购人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
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7 时为收到供应商报名邮件
中显示的时间点。报名后如放弃响应,请将《弃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弃标函》所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内控法务部,电话:
022-58801855,负责人:赵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泰港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1 号 1 号楼 393 室
联 系 人: 李昊
电 话: 13352023533
电子邮件: taigang_gc@binhaiinv.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投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80 号空港商务园东区 6 号楼 501-3

联 系 人: 魏书远
电 话: 022-58801834
电子邮件: tjbtxzkj@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燃气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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