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某单位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JZS-W1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在5日内完成备货,备货完成后10天内完成安装和集成联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至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授权代表时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现场提交):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2、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评标结果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公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某单位
采购人地址:舟山市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6*****032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
联系人:应巧
联系电话:0580-*******
监督部门:曹先生
联系电话:0580-*******
标签: 便携式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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