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沙河市第二中学东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省沙河市第二中学东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沙河市第二中学东校区建设工程设计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省沙河市第二中学东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审批审【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沙河市新兴路东侧、迎新街北侧。2.1.2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5层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平方米,5层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2层食堂一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其他配套设施等。2.1.3最高限价:110万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2.1.4设计周期:45日历天。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建辉,0319-*******。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9 00:00至2024-08-15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无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内提出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河北省沙河市第二中学东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 中标人 | 3000 |
标签: 东校区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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